上外法学院举行首届“学生院长助理”聘任仪式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次数:853

3月21日,上外法学院首届“学生院长助理”聘任仪式在松江校区举行。聘任仪式上,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为此次选聘的3名学生院长助理颁发了聘书,受聘的学生院长助理正式上岗履职,这标志着法学院首届学生院长助理选聘工作圆满结束。

设立“学生院长助理”是法学院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创新育人模式的一次新尝试。此次选聘共有近20名本科生、研究生报名。学院邀请了校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综合面试。按照选聘程序,最终确定3名同学(本科生两名,研究生一名)为法学院首届学生院长助理受聘人选。

根据《上外法学院学生院长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学生院长助理在院长的指令下开展工作,其职责除积极收集学生对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外,还接受院长委托,围绕与学生相关的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国内外法律教育教学信息,定期编辑《法律教育动态》;列席涉及学生重要权益议题研究的党政联席会议,并发表意见等。(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