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法学院法意•席明纳暨“区域法治的探索”学术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陈凯发布时间:2022-04-09浏览次数:210

49日,上外法学院法意•席明纳暨“区域法治的探索”学术研讨会在线举行。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及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7位专家分别就区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主旨分享。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主持研讨,近200名校内外师生在线参加了活动。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教授首先作题为“区域法治的起源”的主旨发言,结合区域法治实践的多元类型,对区域法治的历史发展、概念内涵作了界定,并从区域治理传统、国家的区域政策、地方政府竞争等角度阐述了区域法治起源之理据,最后从自治性、引领性、试验性及贯彻性等方面揭示了区域法治之于国家法治的功能及意义。

复旦大学法学院赵立行教授在发言中简要梳理了海商法的历史起源及其演进过程,从理论和实践的维度探究了海商法的区域法特征,并从中总结了国际区域法治发展的特色与规律。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黄绮副教授结合翔实的调研数据介绍了推进长三角养老一体化的基础、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区域法治实践中的协同与保障机制建设问题。

同济大学法学院陈颐教授在发言中揭示了一国法治指数与空间规模、人口规模、人口密度之间的逻辑关系,并考察了此逻辑关系背后的诸构成因素和呈现形态,藉此证成了区域法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在长三角法治一体化的背景下为大家介绍了长三角商事仲裁一体化的现实基础、可行性、意义及其相关的机制建设问题,并从商事仲裁一体化角度切入,探讨了推进区域法治实践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彦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法治建设是推动区域发展协作的重要模式,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是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维度。进而结合当下区域协作的多元形态与实践样态,探讨了区域协同立法在推进区域协作中的优势与挑战。华东政法大学任超教授在发言中介绍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逻辑及法治保障原则,即权利平等、多元利益平衡、权力能动原则等,指明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治保障的基本路向。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在总结发言中对各位嘉宾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认为活动的顺利举办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区域法治的历史、内涵、功能和意义,更好地把握和回应区域法治研究与实践中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区域法治的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