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14-07-16浏览次数:5153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4号),上外于201210月获批“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旨在充分利用上外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优势和特色,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的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

实验班每年从法学院大一新生中择优选拨组建。实行“中外联合培养”“校内外联合培养”和“三导师制”,课程设置突出国际化、复合型、实践性特色,由外籍专家参与培养,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全英文授课;建设有多元化涉外专业实践基地;实验班国际交流项目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基金支持等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班)项目获2017年上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