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签署教学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4-23浏览次数:535

 

 

为了进一步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具有扎实专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420日,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樊娟一行到上海市律师协会走访,受到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绮、副秘书长刘小禾等的热情接待。双方代表商讨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相关事宜,并签署了《共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需求,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努力培养学生自主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法学院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生技能和素质,建立了一批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满足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

今后,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将本着资源共享、互助协作、互补所需、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进一步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搭建学习实践的良好平台,为毕业生走向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法学院  田力娜)